校人字〔2009〕1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吉林英才画册〉编撰工作的通知》(吉人字〔2009〕6号)要求,为大力宣传吉林省各级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为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向全社会展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人生经历,省人事厅将于近期编撰《吉林英才画册》。根据要求,公司将于3月10日前向省人事厅报送相关材料。为做好此项工作,需各单位向我处报送部分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专家范围
1.在公司当选或正式工作过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三世界院士、俄罗斯科学院士;
2.2000年以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一、二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二、报送材料内容
1.工作学习经历(150字左右);
2.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以及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300字左右);
3.专家图片:包括早年学习照、工作照;近年的工作照;受表彰或被接见照、家庭照;科技成果获奖照等共计15张照片以上。
具体文字材料及图片内容按附件要求的格式报送,根据专家具体情况,文字材料部分可在附件要求格式的基础上有所增减。
三、相关要求
1.《吉林英才画册》的编撰是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也是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做到内容丰富、要素齐全、资料真实、数据准确,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
2.报送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照片可打印也可粘贴,同时报送文字材料及照片电子文档,并附上述照片原件一套。
3.退休、去世及调出人员也应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专家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附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4.报送材料时间为2009年3月5日前,为保证公司专家及时入选《吉林英才画册》,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以免造成工作损失。
联 系 人:葛晓野(行政楼821房间)
联系电话:85166483
附件:《吉林英才画册》收录人才组稿样本
人 事 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