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8〕13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08〕95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以及参加岗前培训教师的要求,决定委托公共外语教育学院举办2008年教师英语(PETS-5)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教师英语水平,增强教师运用英语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同时为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储备人选。
二、培训对象
凡2008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可自愿参加,其他教师也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采取半脱产的形式,培训内容围绕PETS-5级,以听力、阅读理解、语法、写作为主。总学时为105学时。
四、授课教师
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英语(PETS-5)考官任教。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要求2008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参加2008年12月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中的英语(PETS-5)考试。达到《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六、上课时间及地点
(一)上课时间: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11月24日(星期一),共九周。每周一、四下午1:00-3:40,每周二、五晚上5:00-7:40上课。
(二)上课地点:新民校区(同光路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七、培训费用
(一)2008年教师岗前培训人员收取人民币300.00元(含培训教材费、复印资料费、考试大纲等)。
(二)其他教师收取人民币500.00元(含培训教材费、复印资料费、考试大纲等)。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9月2日(星期二)-15日(星期一)。
报名地点:前卫南区外语楼113室。
联系电话:85166291
报名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人 事 处
二○○八年九月二日 |